各系部、实训中心:
定于第十七周进行期末教学常规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教案,是否执行《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教案编写规定》。
3.学生作业批改,是否按时布置并及时批改。
4.平日成绩记录,是否有记录、真实。
5.听课记录,统计次数、查看“教学评价和建议”。
以上评价标准执行期中检查所发的《教学常规质量标准》。
6.本学期结课的课程教学总结。
7.本学期质量管理体系中要求的质量记录。
二、检查方式
1.以系部、中心检查为主,教务处、质管处参与(检查前通知教务处、质管处)。系部、中心可根据课程及教学特点调整检查项目,确定评价标准。检查结束,撰写期末教学常规质量检查总结,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单位留存。听课记录统计后将统计结果和听课记录交到教务处。
2.课程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系部留存。
3.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一并进行。为迎接省教育厅的评估,港口与航运管理系的检查参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附课程总结编写格式
期末检查记录表格
教务处
2013年12月20日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课程总结
(任课教师姓名)
一、课程名称:
二、授课班级:
三、讲授时间:
四、周课时:
五、课程教学目的:
六、课程总结(包含的主要内容)
1.教风、教书育人、教学条件、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特色、教学效果及成功经验、考试质量分析等
2.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基础、对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等
3.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系(部)期末教学常规质量检查记录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2013年12月 日
姓名
| 任教课程
| 任教班级
| 教案
| 听课记录
| 学生平日成绩记录
| 教学计划完成情况
| 教书育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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