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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6-18 】

各市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首届省政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奖条件

报奖专利应当符合《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六条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本年度报奖项目应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已获授权的专利。

二、报奖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申报书主要包括:报奖专利基本信息、专利质量、技术先进性评价材料、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材料、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等内容(样式附后)。附件主要包括:《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第六条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中,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说明要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报奖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需提交省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价(查新检索)报告;可酌情提交其他有助于评价专利的证明材料如专利分析报告等,附件总数要求不超过100页。

三、报奖程序

2015年山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均在网上通过“山东省专利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完成。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人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登陆山东省专利奖励系统界面,凭推荐单位/人提供的账号及口令登入(由院士推荐的,请与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联系获取登陆账号及口令),按系统提示,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7月20日,逾期评奖系统“申报单位/人”身份功能关闭,不接受申报。

(二)网上推荐 推荐单位/人从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登陆山东省专利奖励系统界面,凭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及口令登入系统,完成初审,择优推荐专利项目,并填报推荐意见。专利评奖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逾期评奖系统“推荐单位/人”身份功能关闭,不接受推荐。

(三)报送申报材料和推荐函 省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在网上申报和推荐材料工作完成后,推荐单位/人可通过评奖系统对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报送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电子版推荐材料和纸质版推荐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

四、有关要求

本次专利奖是作为省政府奖的首次评审,其评审管理系统同为首次上网运行,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和《山东省专利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操作系统的相关内容,准确把握条件,认真填写核实材料,按时组织申报。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联系人报名表(附件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山东省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顾雪峰,电话:0531-88198529,邮箱:sdzlj@sdipo.gov.cn。

附件:1.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2.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专利)

3.山东省专利奖推荐函

4.山东省专利奖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5月2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关于印发《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