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0-05 】

为了引导和鼓励本省从事高、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省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山东省将继续开展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主持实施,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其日常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由研究人员工作单位教研室承担。现将申报2016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省从事大、中小学、幼儿园和中专职校教育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中专职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同意批准盖章,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三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时间

申报的课题应于2015年10月30日前邮寄或送达课题评审秘书处。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460办公室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收

电话:0531-82076188 82070008

电子邮箱:sd_gov@163.com

五、课题资助

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准时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每单位选送课题时按照20%比例推荐出重点资助课题,立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000元。

六、结题、评奖。

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立项、成果鉴定、结项工作。

同时将根据课题鉴定结题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由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优秀成果证书。

附:相关表格(请在山东省教育科研网www.sdgov.org.cn下载)

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

2015年9月6日

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论证报告.doc

山东省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